本报讯(记者 袁京)为实现2019年基本无拖欠目标,银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市发改委等昨天联合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规定》,建筑将在工程建设领域对农民工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农民保障其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工
该规定适用于本市房屋建筑、银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交通、建筑水务、农民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工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建筑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银行农民工,以及建设单位。保障
建设单位须督促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将资金转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账户当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当月农民工工资总额和劳务费确认额,建筑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的农民资金转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账户中,并监督分包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工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要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与申办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的银行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并于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卡信息报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备案。
工程项目实行班组承包责任制的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应与班组负责人签订书面承包协议,并将书面承包协议报总承包企业备案。不得以包代管,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